副部级官员涉案超1.8亿元获死缓

副部级官员涉案超1.8亿元获死缓

孙远良出生于1956年,曾担任过交通运输部公路司司长、副部长等职务。2004年,他因受贿400余万元人民币被开除党籍、公职,并被判处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。2013年,孙远良因病保外就医。然而,他出狱后并未收敛,继续利用影响力收受贿赂。

2022年,孙远良再次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。经查明,2013年至2022年,孙远良利用其原任职务的便利,为他人提供帮助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.8亿余元。孙远良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。

法院审理后认为,孙远良受贿数额巨大,利用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,情节严重,但考虑到其认罪悔罪、有重大立功表现等情节,依法判处其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。

这一案件再次警示我们,无论职位高低,都要时刻牢记纪律和法律,不要以身试法。贪腐行为不仅会毁掉自己的政治生命,还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的损失。

标签:孙远良,副部长,涉案,受贿,死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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