情侣酒店走光索要10倍赔偿,法院判决

事件经过:
一男子与女友入住某情侣酒店,期间两人发生争执,男子情绪激动,冲出房间,不慎将女友在房间内的裸照拍下。女友发现后,以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由,起诉酒店索赔10倍精神损失费。
法院审理认为:
1. 酒店对旅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,该义务包括保护旅客隐私。
2. 酒店未能在客房内设置隐私保护措施,导致旅客隐私泄露,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。
3. 男子拍摄女友裸照的行为侵犯了女友的肖像权和隐私权。
4. 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对女友隐私泄露负有责任。
判决结果:
法院判决酒店赔偿女友精神损失费5万元,驳回了女友索要10倍赔偿的请求。
专家点评:
该判决体现了以下原则:
1. 酒店对旅客隐私负有保障义务。
2. 酒店未尽到义务导致旅客隐私泄露,依法应承担责任。
3. 旅客对自己的隐私也负有保护义务。
4. 法院对侵权赔偿金额的酌定应考虑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、侵害的后果、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以及受害人的实际损失等因素。
标签:情侣酒店,走光,索赔,精神损失费,隐私权,肖像权,安全保障义务
> 同类文章:
- 走光见b:让你瞬间笑翻的尴尬瞬间
- 走光见到毛
- 三里屯太古里回应北区女生被偷拍:加强安保巡查,绝不容忍偷拍行为
- 货车翻车,怎么办?
- 地铁被诬告偷拍案二审已受理,等待正义的到来
- 个人信息保护:守护你的隐私堡垒
- 女星走光的尴尬时刻:意外还是炒作?
- 精神赔偿:捍卫你的尊严与权利
- 张天爱方发声明,怒斥不实传闻,维护正当权益
- 腾讯视频对抖音侵权亮剑,索赔1亿分文不取!
- 瑶瑶门事件:从网络流言到真实事件,背后隐藏了什么?
- 窥视,安全与隐私的双刃剑
- 工伤索赔程序知多少?
- 合法入侵:入侵者的利器还是正义的帮手?
- 民法典来了,它意味着什么?
- 不要在家穿破洞裤
- 通话录音揭秘:录音合法吗?如何进行录音?
- 斯嘉丽·约翰逊“梯震门”:性感女神的尴尬一幕
- 欧阳夏丹的走光时刻:震惊了观众的意外事件
- 钢管舞走光: 尴尬时刻的应对策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