扬州环保局:守护绿色,让城市更美好

扬州环保局:守护绿色,让城市更美好

扬州市环保局成立于1983年,是扬州市人民政府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直属机构。其主要职责包括:

  •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,制定并组织实施扬州市的环境保护规划和政策。
  • 负责扬州市的污染防治工作,包括监督管理污染源、控制环境污染物排放和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等。
  • 负责扬州市的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,包括组织实施环境监测,评估环境质量,提供环境信息和预警等。
  • 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和培训,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。
  • 负责扬州市的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,包括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、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等。
  • 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,扬州市环保局下设多个职能科室,包括:

  • 办公室:负责综合协调、文秘档案、信息公开等工作。
  • 政策法规科:负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贯和监督检查。
  • 大气环境科:负责大气污染防治、环境空气监测等工作。
  • 水环境科:负责水污染防治、水环境监测等工作。
  • 土壤环境科:负责土壤污染防治、土壤环境监测等工作。
  • 生态环境科:负责自然保护区管理、生态修复等工作。
  • 监测监察科:负责环境监测和执法检查。
  • 科技宣教科:负责环境宣传教育、科技推广等工作。
  • 行政审批科:负责排污许可证核发、环评审批等工作。
  • 人事教育科:负责人事管理、教育培训等工作。
  • 扬州市环保局始终秉承着"保护环境,服务发展"的宗旨,以"守卫绿水青山,建设美丽扬州"为目标,不断强化环境监管,推动绿色发展,为扬州市人民打造一个更加洁净、健康、美丽的家园。

    标签:扬州市环保局,环境保护,大气污染防治,水污染防治,土壤污染防治,生态保护和修复,环境监测,环境宣传教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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